各相关学院:
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名额及标准
2021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,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。实施时间从2021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,为期2年。
二、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
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、工程技术开发、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,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遵纪守法,践行“爱国、创新、求实、奉献、协同、育人”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;
(二)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科协所属学会会员,高校科协、企业(园区)科协会员;
(三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(四)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,在所在学科(专业)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;
(五)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。
三、推荐名额
我校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。
四、资助经费使用范围
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,主要包括:
(一)出国(境)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、国际交流合作项目、短期培训差旅费、注册费等相关支出;
(二)核心期刊发表文章,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、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;
(三)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。
五、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
(一)电子材料报送
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实施,网络填报步骤:登录江苏省公众科技网主页——申请申报入口——托举工程申报——填写用户名、密码——个人填报表格——提交推荐单位——推荐单位审核——提交省科协。
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。填报的电子材料经系统确认后,不能更改。
(二)书面材料报送
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书3份,从网络申报系统打印后签字盖章;保密审查证明1份。
附件材料1份(可装订成册)。包括: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;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。
书面材料请于2021年4月26日15:00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5107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。联系人:唐晓俊,68097107。
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
托举工程申报表(2021年)
科技产业处
2021年4月21日